中國法制史
- 隋朝時,將“十惡”之罪列為不赦之條的律典是:2024-11-06
- 北齊時期,首次規定“重罪十條”的律典是:2024-11-06
- 三國時期,首次規定“八議”制度的律典是:2024-11-06
- 漢朝時,為加強中央對地方的控制,設立的監察區稱為:2024-11-06
- 秦朝時,負責審理皇帝親自交辦案件的官員是:2024-11-06
- 西周時期,對訴訟雙方進行“聽訟”的官員被稱為:2024-11-06
- 商朝時期,主要適用的法律形式是:2024-11-06
- 清朝末年,為預備立憲而頒布的憲法性文件是:2024-11-06
- 中國歷史上第一部封建成文法典是:2024-11-06
- 2004年憲法修正案中,新增的關于私有財產保護的規定是:2024-11-06
- 新中國成立后,制定的第一部社會主義類型的憲法是:2024-11-06
- 明朝時,規定“充軍”制度的律典是:2024-11-06
- 解放戰爭時期,頒布的徹底廢除封建剝削的土地制度的綱領性文件是:2024-11-06
- 抗日戰爭時期,陜甘寧邊區政府創造的,強調調解為主、審判為輔的審判方式是:2024-11-06
- 工農紅軍時期,頒布的以沒收地主階級土地分配給貧苦農民為原則的綱領性文件是:2024-11-06
- 南京國民政府時期,五院制政府組織體系中負責解釋憲法和統一解釋法律的機關是:2024-11-06
- 北洋政府時期,頒布的第一部正式頒行的刑法典是:2024-11-06
- 中華民國南京臨時政府時期,頒布的具有資產階級共和國憲法性質的文件是:2024-11-06
- 宋朝時,設立的掌管全國軍事的機構是:2024-11-06
- 漢朝時,為加強皇帝對司法審判的控制,實行的制度是:2024-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