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工商學院2021年高職擴招招生簡章
武漢工商學院2021年高職擴招招生簡章尚未公布,以下是武漢工商學院2019年湖北高職擴招(第一批)招生章程。請收藏本頁,我們將第一時間更新。
按照湖北省教育廳等七部門印發《2019年湖北省高職擴招專項工作方案》(鄂教職成〔2019〕2號)要求,武漢工商學院決定組織實施2019年高職擴招(第一批)招生工作。為確保學校高職擴招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維護好考試招生工作秩序,嚴格多樣化人才選拔標準,根據教育部和湖北省高等學校招生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本章程僅適用于武漢工商學院2019年湖北高職擴招(第一批)招生工作。
第二條武漢工商學院湖北高職擴招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武漢工商學院湖北高職擴招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學校全稱:武漢工商學院
學校代碼:13242
第五條學校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洪山區黃家湖西路3號
郵政編碼:430065
第六條學校性質:民辦
學校類型: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第七條招生層次: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層次
第八條武漢工商學院成立高職擴招專項工作領導小組,以學校主要領導為組長,學校分管校領導任副組長,職能部門和有招生專業的二級學院負責人為成員。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學校擴招工作,研究招生政策,確定招生專業和計劃,擬定實施方案,決定擴招的重大事宜。
第九條武漢工商學院招生與就業工作部是組織和實施高職擴招招生工作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武漢工商學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條武漢工商學院紀委監察部對高職擴招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和培養方式
第十一條2019年學校設置高職擴招招生專業5個,總計劃400人,具體分專業計劃等情況詳見下表。
招生專業 | 專業代碼 | 學制 | 招生計劃 | 學習形式 |
會計 | 630302 | 三年 | 80 | 全日制或彈性學制 |
電子商務 | 630801 | 三年 | 70 | 全日制或彈性學制 |
計算機應用技術 | 610201 | 三年 | 100 | 全日制或彈性學制 |
市場營銷 | 630701 | 三年 | 100 | 全日制或彈性學制 |
電子信息工程技術 | 610101 | 三年 | 50 | 全日制或彈性學制 |
學校可根據報考人數,對分專業計劃和不同學習形式計劃在省教育廳批準的總計劃內進行調整。
第十二條高職擴招招收學生學習形式分為全日制在校和彈性學制兩種,全日制在校需考生完全脫產住讀,學校提供宿舍,各項要求與普通全日制專科學生一致。彈性學制考生學校不提供宿舍,學生可自行選擇每年修多少學分,最終學習時限不超過6年。
第四章 報名條件與方式
第十三條 報名條件、資格審核、報名安排及志愿填報等工作執行《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2019年高職擴招專項考試補報名工作的通知》(鄂高考〔2019〕15號)有關要求。
第十四條9月20日,所有志愿填報我校的考生憑本人身份證和《2019年湖北省高職擴招專項考試報名登記表》到我校教務部領取準考證。已經取得中級(含中級)以上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考生,將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交學校教務部審核備案。
第十五條除已參加過今年普通高考(含技能高考、高職單招)體檢未被錄取的考生外,所有參加我校高職擴招的考生均須在9月 20日到武漢672醫院(武漢市第二中西醫結合醫院)參加體檢。體檢以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有關補充規定為依據,未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考生,我校將不予錄取。
第五章 考試及錄取方式
第十六條此次高職擴招招生考試采取“文化素質+職業技能測試(職業適應性測試)”的模式,具體各專業考試方式具體見下表。
序號 | 招生專業 | 文化素質 考試內容 | 職業技能(或職業適應性) 測試方式 | 備注 |
1 | 會計 | 文化綜合(含語文、數學、英語) | 專業相關職業技能測試(含專業知識和技能操作) | 普通高中畢業生參加文化素質考試+職業適應性測試 |
2 | 電子商務 | |||
中職畢業生參加文化素質考試+職業技能測試 | ||||
3 | 計算機應用技術 | |||
4 | 市場營銷 | |||
退役軍人、下崗職工、農民工、新型職業農民免考文化素質考試,參加職業技能測試(或職業適應性測試) | ||||
5 | 電子信息工程技術 |
第十七條考試計分綜合成績=文化素質考試成績+職業技能測試(或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其中文化素質考試滿分200分(含語文80分、數學80分、英語40分);職業技能測試滿分200分(含專業知識50分、技能操作150分);職業適應性測試滿分200分。考試計分綜合成績滿分為400分。
第十八條對于退役軍人、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和新型職業農民等免予文化素質考試的群體,其考試計分綜合成績=職業技能測試(或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2;對于取得中級(含中級)以上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中職畢業生,其職業技能測試(或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計滿分200分,考試計分綜合成績=文化素質考試成績+200。
第十九條根據國家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廳的要求,綜合考慮招生計劃、專業培養要求和考生成績,按照考生類別分類確定錄取標準,按考生志愿劃定錄取分數線,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對各專業志愿投檔實行平行志愿投檔規則。未錄滿的專業計劃調整至考生充足的專業執行。
第二十條9月底前學校完成擬錄取工作,并將擬錄取考生名單在學校招生信息網公示,公示期7個自然日。公示后將擬錄取名單報省招辦并辦理錄取手續,10月18號考生可憑高考報名號及身份證號通過“湖北招生信息網”(http://zsxx.e21.cn)查詢錄取結果。
第六章 收費及資助政策
第二十一條根據國家有關文件精神,我校收費標準如下表。
序號 | 招生專業 | 專業代碼 | 學制 | 學費標準(元/年) |
1 | 會計 | 630302 | 三年 | 12000 |
2 | 電子商務 | 630801 | 三年 | 11000 |
3 | 計算機應用技術 | 610201 | 三年 | 14500 |
4 | 市場營銷 | 630701 | 三年 | 14500 |
5 | 電子信息工程技術 | 610101 | 三年 | 11000 |
注:1.住宿費、書本費等其它費用參照其它在校生收取。
2.彈性學制學生學費不論學習時限均按照入校時收費標準繳納三年學費。
第二十二條符合條件的學生均可享受我省及國家相關資助政策。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以在規定的時間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入學以后可以申請國家助學金;大二以上年級成績優異、表現突出的學生還有機會獲得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退役士兵按相關政策申請學費減免資助,資助金額按我校實際收取學費標準執行,每生每年最高不超過8000元。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學生在在學校規定學習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由學校進行學歷電子注冊并頒發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專科畢業證書。
第二十四條高職擴招招生屬于特殊招生類型,此次學校擴招錄取的學生不得轉專業。
相關招生信息
免責聲明
本站注明稿件來源為其他媒體的文/圖等稿件均為轉載稿,本站轉載出于非商業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如轉載稿涉及版權等問題,請作者在兩周內速來電或來函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