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軟件工程職業學院2021年擴招招生簡章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章程僅適用于武漢軟件工程職業學院2021年湖北高職擴招招生工作。
第二條 武漢軟件工程職業學院湖北高職擴招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武漢軟件工程職業學院湖北高職擴招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武漢軟件工程職業學院
學校國標代碼:12978
第五條 學校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東湖新技術開發區光谷大道117號
郵政編碼:430205
第六條 學校性質:公辦
學校類型:普通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第七條 招生層次: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層次
第八條 武漢軟件工程職業學院成立擴招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以學校校長為組長,學校紀委書記和分管校領導任副組長,職能部門和有招生專業的二級學院負責人為成員。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學校擴招工作,研究招生政策,確定招生專業和計劃,擬定實施方案,決定擴招的重大事宜。
第九條 武漢軟件工程職業學院學工處(招生與就業指導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高職擴招工作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武漢軟件工程職業學院擴招的日常工作。
第十條 武漢軟件工程職業學院紀檢監察部門對高職擴招工作實施監督。
第十一條 我校高職擴招招生對象分為兩類:
B類:我省戶籍具有高中階段學歷或同等學力的退役軍人。
C類:我省戶籍或非湖北戶籍在鄂工作(需提供我省半年以上社保繳費憑證或居住證)、具有高中階段學歷或同等學力及以上的失業人員、農民工、高素質農民、基層農技人員、企業單位在崗職工群體。
同時符合以上兩種身份的,由考生自行選擇并參加一種對應類型報名考試。
第三章 招生計劃和培養方式
第十二條 2021年學校設置高職擴招招生專業1個,總計劃30人,具體情況詳見下表。
招生專業 | 專業代碼 | 分專業計劃數 | 其中A類 | 其中B類 | 其中C類 |
中小企業創業與經營 | 530604 | 30 | 無 | 10 | 20 |
第十三條 擴招B類、C類學生學習形式均為彈性學制。彈性學制學生學校不提供宿舍,總學時不低于國家規定的2500學時,其中集中在校學習不少于總學時的40%,最長學習時限不超過6年。
第四章 報名條件與方式
第十四條 報名條件、資格審核、報名安排及志愿填報等工作執行省教育廳等七部門關于印發《2021年湖北省高職擴招專項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教職成〔2021〕2號)有關要求。
第十五條 9月25日,所有志愿填報我校并通過審核的考生憑本人身份證、《2021年湖北省高職擴招專項考試報名登記表》、2張2寸彩色照片到我校領取準考證。
第十六條 所有參加我校高職擴招B、C類的考生務必在9月27日上午8:30前到武漢市第三醫院光谷院區體檢中心(地址:武漢市洪山區關山大道216號)參加體檢。未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第五章 考試及錄取方式
第十七條 此次高職擴招招生考試采取“文化素質+職業測試”的模式,具體考試方式如下:
(一)對擴招B類、C類考生免予文化素質測試,只參加學校組織的與報考專業相關的職業適應性測試,總分400分。
(二)職業適應性測試總分400分,其中筆試200分,機考200分。
第十八條 考試時間為2021年9月26日。具體考試時間見準考證要求。
第十九條 根據國家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廳的要求,綜合考慮招生計劃、專業培養要求和考生成績,按照考生類別分類確定錄取標準,按考生志愿劃定錄取分數線,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生源充足時,按不同類型的考生群體和不同類型的學習形式的錄取率大致相當的要求劃定錄取標準,調整招生計劃。對總分相同的考生,按筆試成績排序。
第二十條 10月1日前學校完成擬錄取工作,并將擬錄取考生名單在學校招生信息網公示,公示期7個自然日。公示后將擬錄取名單報省招辦并辦理錄取手續,于10月15日前按規定期限辦理入學手續。
第六章 收費及資助政策
第二十一條 根據國家有關文件精神,我校收費標準如下表。
專業名稱 | 學費標準 |
中小企業創業與經營 | 5000元每生每年 |
注:1、書本費為預收款項,據實結算。其它費用參照其它在校生收取。
2、彈性學制學生學費不論學習時限均按照入校時收費標準總共繳納三年學費。
第二十二條 符合條件的學生均可享受我省及國家相關資助政策。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以在規定的時間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入學以后可以申請國家助學金;大二以上年級成績優異、表現突出的學生還有機會獲得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符合條件的退役士兵按國家有關政策申請學費減免資助,資助金額按我校實際收取學費標準執行。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學生在學校規定學習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由學校進行學歷電子注冊并頒發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專科畢業證書。
第二十四條 高職擴招招生屬于特殊招生類型,此次錄取的學生不得轉學或轉專業。
第二十五條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本次高職擴招招生考試、錄取工作全程監督,嚴格按照向社會公布的招生方案進行,接受社會的監督,確保擴招招生考試、錄取工作公平、公開、公正。
第二十六條 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沒有任何派出機構和招生代理。對以武漢軟件工程職業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七條 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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