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
發布時間:2021-08-16 17:00 進入武漢學院招生網
一、學校全稱
武漢學院。國際標準代碼13634,湖北招生代碼1567,外省招生代碼以各省公布的為準。
二、辦學性質
武漢學院是由教育部批準成立、湖北省教育廳主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實施普通本科和專科學歷教育。
三、招生范圍及對象
面向全國招生,招生專業及計劃以各省招辦發布的為準。學生必須參加全國統一高考、高考成績達到學校所在批次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根據學校錄取規則實施錄取。
四、錄取規則
1、在各省規定的錄取批次,根據考生高考投檔成績及專業計劃數,按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錄取。對專業無法滿足且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2、調檔數不超過招生計劃數的120%,最終比例執行各省規定。
3、藝術類專業不組織校考,認可各省聯考成績及投檔成績。
4、認可各省加分政策,不設立專業分數級差。不限制男女比例,不限制外語應試語種。
5、對考生的身體健康情況考核按各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的有關要求執行。
6、已錄取考生按錄取通知書規定時間入學,逾期不報到者,視其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
五、學歷及學制
學生按要求完成學業,頒發“武漢學院”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武漢學院”學士學位證書。本科學制為四年、專科學制為三年。
標簽:武漢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