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士工作與法律
- 如護理人員竊取、盜賣麻醉藥品,則構成了2020-04-10
- 護士在執行醫囑時的做法,錯誤的是2020-04-10
- 法律意義上的護士是指2020-04-10
- 《中華人民共和國護士條例》頒布于2020-04-10
- 世界上第一部護理法頒布于2020-04-10
- 護理法規定的護理行為規范為護理人員從事護理工作提供了2020-04-10
- 醫療衛生法是由國家制定或認可,并由國家2020-04-10
- 患者女,78歲。由于腦血栓導致左側肢體偏癱入院,病情穩定,醫囑二級護理。次日凌晨1時,患者墜床,造成顱內出血,雖經全力搶救,終因傷勢過重死亡。根據對患者造成的傷害程度,該事故屬于2020-04-10
- 一位患者因膽絞痛入院?;颊咛弁磩×?,醫囑嗎啡5mg,iv。護士認為醫囑存在錯誤,去找這位醫生溝通,醫生拒絕修改。護士的做法不妥的是2020-04-10
- 對急診科護士的組織和技術管理不包括2020-04-10
- 護士在醫療過程中發現不良事件,正確是做法是2020-04-10
- 護士因自信藥物不會出錯,沒有進行查對,導致錯誤的藥物注入患者體內,造成患者死亡。護士的行為屬于2020-04-10
- 關于護士的行為規范,敘述錯誤的是2020-04-10
- 護士在醫療過程中發現不良事件,正確是做法是2020-04-10
- 患兒,男,1歲。住院期間因輸液時查對不嚴,輸錯了藥物,造成重度殘疾,此類事故屬于2020-04-10
- 造成患者明顯損害的其他后果的屬于2020-04-10
- 屬于臨時醫囑的是2020-04-10
- 造成患者重度殘疾屬于2020-04-10
- 因搶救患者未能及時書寫病例時,在搶救結束后及時補記并注明時間,補記時間是搶救結束后2020-04-10
- 哌替啶50mg,IM,q6h,prn是2020-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