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API國家勵志獎學金申報工作實施細則
發布時間:2018-03-20 10:36文章來源:華中藝術學校編輯:技能高考網
為幫助家庭經濟困難的普通高等學校學生順利完成學業,激勵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勤奮學習,努力進取,促進學生在德、智、體、美等主面得到全面發展,按照《湖北省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暫行辦法》(鄂教資[2007]59號)文件精神,依據《湖北省高等學校國家勵志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和《湖北航空技術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實施細則》,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細則。
一、資助標準
國家勵志獎學金由中央與地方政府共同出資設立的,獎勵資助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獎學金,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5000元。
二、評選范圍與條件
(一)評選范圍:我校統招全日制高職在校生中品學兼優的大二、大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二)評選條件
1、基本條件:符合“湖北航空技術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范圍與條件”的大二、大三學生。
2、結合我校實際,除具備以上條件外,還應符合以下條件:
(1)努力學習,刻苦鉆研,學生成績優秀。
(2)學生必須符合校級“三好學生”的評選條件,或獲得過校級“三好學生”榮譽稱號。
3、凡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取消申報資格:
(1)上學年或本學年內,無故曠課累積達到或超過6學時(含集體活動考勤)者;
(2)因違紀受到警告及以上處分不滿一年者,或受到處分滿一年但仍未取消處分者;
(3)有夜不歸宿現象,或在校外租房,或生活支出奢侈者;
(4)有無故曠課、夜不歸宿、違紀處分等現象,或請客吃飯等奢侈消費現象者。
4、當學年,國家勵志獎學金不得與國家獎學金、校內獎學金兼得。
三、評選程序
1、本人申請:學生本人向所在班級提出書面申請,同時提交《湖北航空技術學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
2、班級推薦:各班召開專題班會對提出申請的學生進行評議,并向年級認定評議小組推薦。
3、年級民主評議:各年級的認定評議小組召開專題會議對班級推薦的學生進行民主評議,并將評議結果及相關材料上報各系認定工作組。
4、各系評審:各系認定工作組,根據年級評議結果及班主任意見,結合學生在校期間的學習、生活及日常表現等情況,對年級初步確定的學生材料進行審核、評議、認定,確定申報學生名單。經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后,發給《國家勵志獎學金申請表》,組織學生登陸學院校園網,進入《湖北省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管理信息系統》,輸入有關個人信息資料,并在系一級權限內進行審核認定。
“有關上報材料”:本人申請書、困難證明、班級推薦書(列出學年平均成績及班級排名名次)、教務處出據的上一學年成績單(含實習和操行成績)、《國家勵志獎學金申請表》,以及各系評審意見(含先進事跡)。
5、學校審定:各系審核后,將申報學生匯總名單及有關上報材料,報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負責匯總各二級學院所報名單、《湖北航空技術學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及有關材料,并根據各系的評審結果,進行復查。報學校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最終認定、審批,向全校師生公示(不少于7天),上報省教育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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