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職業技術學院2023年招生章程
總則
第一條 本章程僅適用于恩施職業技術學院2023年高職單獨招生工作。
第二條 恩施職業技術學院高職單獨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恩施職業技術學院高職單獨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恩施職業技術學院
學校國標代碼:12347
第五條 學校地址:湖北省恩施市學院路122號
郵政編碼:445000
第六條 學校性質:公辦
學校類型:普通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第七條 招生層次: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層次
第八條 恩施職業技術學院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以學校主要領導為組長,學校紀委書記和分管校領導任副組長,職能部門和有招生專業的二級學院負責人為成員。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學校單招工作,研究招生政策,確定招生專業和計劃,擬定實施方案,決定單招的重大事宜。
第九條 恩施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處是組織和實施高職招生工作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恩施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條 恩施職業技術學院紀檢監察部門對高職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招生計劃
第十一條 2023年學校設置高職單獨招生專業9個,總計劃950人,具體分專業計劃等情況詳見下表。
序號 | 專業名稱 | 專業計劃 | 招生對象 |
1 | 建筑工程技術 | 180 | 中職畢業生 |
2 | 大數據與會計 | 160 | 中職畢業生 |
3 | 機電一體化技術 | 110 | 中職畢業生 |
4 | 動漫制作技術 | 90 | 中職畢業生 |
5 | 旅游管理 | 50 | 中職畢業生 |
6 | 藥品質量與安全 | 60 | 中職畢業生 |
7 | 電子商務 | 140 | 中職畢業生 |
8 | 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 | 120 | 中職畢業生 |
9 | 酒店管理與數字化運營 | 40 | 中職畢業生 |
學校嚴格執行省教育廳批準的總計劃,不超計劃錄取。學校可根據報考人數,對分專業計劃在省教育廳批準的總計劃內進行調整。
報名條件與方式
第十二條 報名條件及志愿填報工作執行《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3年高職單獨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鄂教職成函〔2023〕1號)有關要求。
第十三條 3月31日,所有志愿填報我校并通過報名資格審核(審核名單見學校招生信息網公告)的考生憑身份證原件、繳費依據到我校招生處領取準考證。已經取得中級(含中級)以上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考生,將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交學校招生處審核備案。
考試及錄取方式
第十四條 此次高職單招招生考試采取“文化素質+職業技能測試”的模式,考試時間為4月1日(其中文化素質測試時間為上午9:00—12:00,職業技能測試時間為下午14:00—16:00)。各專業考試方式具體見下表:
專業名稱 | 文化素質 考試測試內容 | 職業技能 測試內容 |
建筑工程技術 | 語文、數學、英語 | 專業技能測試 |
大數據與會計 | ||
機電一體化技術 | ||
動漫制作技術 | ||
旅游管理 | ||
藥品質量與安全 | ||
電子商務 | ||
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 | ||
酒店管理與數字化運營 |
第十五條 考試計分綜合成績=文化素質成績+職業技能測試成績,其中文化素質滿分 200 分(考試科目包括語文80分,數學80分,英語40分),職業技能測試滿分200分。合計總分400分。
第十六條 對取得中級(含中級)以上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中職畢業生,報考相關專業可申請免予職業技能測試,職業技能測試成績計200分。退役軍人免予文化素質考試,只參加與報考專業相關的職業技能測試,總分400分。
第十七條 根據國家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廳的要求,綜合考慮招生計劃、專業培養要求和考生成績,按考生志愿劃定錄取分數線,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對分數相同的考生,先按照文化成績總分排序;若文化成績總分相同,再按語文、數學、英語成績依次排序,如還相同,按職業技能測試成績排序。
第十八條 4月12日前學校完成擬錄取工作,并將擬錄取考生名單在學校招生信息網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后將擬錄取名單報省招辦并辦理錄取手續。凡擬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今年后續普通高校招生統一高考、技能高考以及其他考試和錄取,我校也不辦理退檔手續。
第六章 收費及資助政策
第十九條 根據國家有關文件精神,我校收費標準如下表:
專業名稱 | 學費標準 |
建筑工程技術 | 5000元每生每年 |
大數據與會計 | 5000元每生每年 |
機電一體化技術 | 5000元每生每年 |
動漫制作技術 | 5000元每生每年 |
旅游管理 | 5000元每生每年 |
藥品質量與安全 | 5000元每生每年 |
電子商務 | 5000元每生每年 |
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 | 5000元每生每年 |
酒店管理與數字化運營 | 5000元每生每年 |
注:本次單招考試收取報名費200元/生,在考生領取準考證時收取。學生入校后,住宿費、書本費等其它費用參照其它在校生收取。
第二十條 符合條件的學生均可享受國家相關資助政策。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以在規定的時間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入學以后可以申請國家助學金;大二及以上年級成績優異、表現突出的學生還有機會獲得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退役軍人可按照政策實行學費減免,其他獎助政策按照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 高職單招錄取的考生,各項要求與普通高考、技能高考錄取的考生一致,需全日制在校就讀,并享受同等待遇。學生在在學校規定學習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由學校進行學歷電子注冊并頒發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專科畢業證書。
第二十二條 高職單獨招生屬于特殊招生類型,此次錄取的學生不得轉學或轉專業,特殊情況確需轉專業的,可按規定在本校當年高職單招專業范圍內轉換。
第二十三條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本次高職單獨招生考試、錄取工作全程監督,嚴格按照向社會公布的招生方案進行,接受社會的監督,確保單獨招生考試、錄取工作公平、公開、公正。監督舉報電話:0718-8431064。
第二十四條 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沒有任何派出機構和招生代理,也沒有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班、培訓班,請考生和家長謹防上當。對以恩施職業技術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舉辦考前培訓班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五條 學校以往有關單獨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 咨詢方式和聯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北省恩施市學院路122號。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由恩施職業技術學院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