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武漢民政職業學院招生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僅適用于武漢民政職業學院2023年高職單獨考試招生工作。
第二條 武漢民政職業學院高職單獨考試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武漢民政職業學院高職單獨考試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處、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武漢民政職業學院
學校國標代碼:13796
第五條 學校地址:武漢市洪山區卓刀泉路257號
郵政編碼:430079
第六條 學校性質:公辦
學校類型: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第七條 招生層次:普通高等教育??茖哟?/p>
第八條 武漢民政職業學院成立高職單獨考試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以學校主要領導為組長,學校紀委書記和分管校領導任副組長,職能部門和有招生專業的二級學院負責人為成員。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學校高職單獨考試招生工作,研究招生政策,確定招生專業和計劃,擬定實施方案,決定單獨考試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九條 武漢民政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處是組織和實施高職單獨考試招生工作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武漢民政職業學院單獨考試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條 武漢民政職業學院紀檢監察處對高職單獨考試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十一條 2023年學校設置高職單獨考試招生專業6個,總計劃195人,具體分專業計劃等情況詳見下表。(注:招生對象分為中職畢業生和退役軍人)
序號 | 專業名稱 | 專業計劃 | 招生對象 |
1 | 社會工作 | 35 | 中職畢業生 |
10 | 退役軍人 | ||
2 | 婚慶服務與管理 | 35 | 中職畢業生 |
3 | 智慧健康養老服務與管理 | 35 | 中職畢業生 |
4 | 現代家政服務與管理 | 35 | 中職畢業生 |
5 | 環境藝術設計 | 35 | 中職畢業生 |
6 | 行政管理 | 10 | 退役軍人 |
學校嚴格執行省教育廳批準的總計劃,不超計劃錄取。學校可根據報考人數,對分專業計劃在省教育廳批準的總計劃內進行調整。
第四章 報名條件與方式
第十二條 報名條件及志愿填報工作執行《湖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3年高職單獨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鄂教職成函〔2023〕1號)有關要求。
第十三條 3月31日,所有志愿填報我校并通過審核的考生到我校招生就業處領取準考證。已經取得中級(含中級)以上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考生,將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交學校招生就業處審核備案。
第五章 考試及錄取方式
第十四條 此次高職單獨考試招生考試采取“文化素質+職業技能測試”的模式,考試時間為4月1日(其中文化素質測試時間為上午9:00-12:00,職業技能測試時間為下午2:00開始)。各專業考試方式具體見下表 。
專業名稱 | 文化素質 考試測試內容 | 職業技能測試內容 |
社會工作 | 語文、英語、時事政治與基礎知識 | 專業技能測試(或職業傾向測試)+面試 |
婚慶服務與管理 | ||
智慧健康養老服務與管理 | ||
現代家政服務與管理 | ||
環境藝術設計 | ||
社會工作(退役軍人) | 免文化素質考試 | |
行政管理(退役軍人) |
第十五條 考試計分綜合成績=文化素質成績+職業技能測試成績,其中文化素質滿分 200 分,職業技能測試滿分200分,合計總分400分。
第十六條 對取得中級(含中級)以上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中職畢業生,報考相關專業可申請免予職業技能測試,職業技能測試成績計滿分。退役軍人免予文化素質考試,只參加與報考專業相關的職業技能測試,總分400分。
第十七條 根據國家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廳的要求,綜合考慮招生計劃、專業培養要求和考生成績,按考生類別、專業志愿劃定各專業錄取分數線,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若出現某專業生源不足時,未錄滿的專業計劃調整至考生充足的專業執行。對分數相同的考生,先按照文化成績總分排序;若文化成績總分相同,再按語文、英語、時事政治與基礎知識成績依次排序,如還相同,按職業技能測試中的項目依次排序。另外,對于職業技能測試低于50分的考生將不予錄取。
第十八條 4月12日前學校完成擬錄取工作,并將擬錄取考生名單在學校招生信息網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后將擬錄取名單報省招辦并辦理錄取手續。凡擬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今年后續普通高校招生統一高考、技能高考以及其他考試和錄取,我校也不辦理退檔手續。
第六章 收費及資助政策
第十九條 根據國家有關文件精神,我校收費標準如下表。
專業名稱 | 學費標準 |
社會工作 | 5000元每生每年 |
婚慶服務與管理 | 5000元每生每年 |
智慧健康養老服務與管理 | 5000元每生每年 |
現代家政服務與管理 | 5000元每生每年 |
行政管理 | 5000元每生每年 |
環境藝術設計 | 6500元每生每年 |
注:本次單獨考試招生收取報名費200元/生,在考生領取準考證時收取。學生入校后,住宿費、書本費等其它費用參照其它在校生收取。
第二十條 符合條件的學生均可享受我省及國家相關資助政策。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以在規定的時間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入學以后可以申請國家助學金;大二以上年級成績優異、表現突出的學生還有機會獲得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退役軍人可按照政策實行學費減免,其他獎助政策按照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章 附則
第十一條 高職單獨考試招生錄取的考生,各項要求與普通高考、技能高考錄取的考生一致,需全日制在校就讀,并享受同等待遇。學生在學校規定學習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由學校進行學歷電子注冊并頒發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飘厴I證書。
第二十二條 高職單獨考試招生屬于特殊招生類型,此次錄取的學生不得轉學或轉專業,特殊情況確需轉專業的,可按規定在本校當年高職單獨考試招生專業范圍內轉換。
第二十三條 學校紀檢監察處對本次高職單獨考試招生、錄取工作全程監督,嚴格按照向社會公布的招生章程進行,接受社會的監督,確保單獨考試招生錄取工作公平、公開、公正。 監督舉報電話:027-87563550
第二十四條 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單獨考試招生相關事宜,沒有任何派出機構和招生代理,也沒有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班、培訓班,請考生和家長謹防上當。對以武漢民政職業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舉辦考前培訓班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五條 學校以往有關高職單獨考試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 咨詢方式和聯系方式。
通信地址:武漢市洪山區卓刀泉路257號
郵政編碼:430079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由武漢民政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