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法
- 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后,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是否可交付使用?2024-11-06
- 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提供相應的服務。如果物業服務企業未能履行合同約定,導致業主人身、財產安全受到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2024-11-06
- 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應當接受哪個部門的監督和管理?2024-11-06
- 房屋征收決定作出后,被征收人對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采取哪種措施?2024-11-06
-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土地的,應當如何處理?2024-11-06
- 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商品房時,應當明示哪些內容?2024-11-06
- 房屋租賃合同無效、被撤銷或者終止的,出租人是否應當請求承租人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費?2024-11-06
- 房地產抵押權設立后,抵押房地產的價值大于所擔保債權的余額部分,是否可以再次抵押?2024-11-06
- 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房地產時,應當按照什么規定,報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審批?2024-11-06
- 房屋征收決定作出前,哪個部門應當組織有關部門依法對征收范圍內未經登記的建筑進行調查、認定和處理?2024-11-06
- 房地產開發項目應當建立資本金制度,資本金占項目總投資的比例不得低于?2024-11-06
- 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在提供當事人與訂立合同有關的虛假情況時,應承擔何種責任?2024-11-06
-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土地的,應當至遲于屆滿前多少年申請續期?2024-11-06
- 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后,應經過哪個環節方可交付使用?2024-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