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私法
- 我國成為海牙國際私法會議正式成員國的時間是 ( )2024-11-06
- 在我國,判斷某項遺產是否為涉外無人繼承財產,應該適用( )2024-11-06
- 外國法不能查明時,法律適用的解決辦法有 ( )2024-11-06
- “無形財產權的創立、內容和消滅,依使用行為或侵權行為發生地國家的法律 ”這一規定體現的學說是( )2024-11-06
- 從十九世紀末葉起,在國際私法領域中,開始出現了一些從事統一國際私法工作的有影響的國際組織 其中,就統一沖突法與程序法而言,最有成效、最有影響的當首推( )2024-11-06
- 當法院審理涉外民事案件根據本國的沖突規范的指定適用外國法作為準據法時,如果法院無關查明該外國法,當事人也不能證明該外國法時,各國可能采取的做法包括( )2024-11-06
- 根據1961年《遺囑處分方式法律沖突公約》第l條的規定,不動產遺囑的有效方式必須符合 ( )2024-11-06
- 荷蘭的國際禮讓學說的集大成者為 ( )2024-11-06
- 在運用沖突規范時,之所以發生反致現象,在下列各項中,屬于必須具備的條件為()2024-11-06
- 凡是采用區別制的國家,遺產中不動產的繼承都是適用 ( )2024-11-06
- “諸化外人同類自相犯者,各依本俗法;異類相犯者,以法律論”是較早出現的關于沖突規范的規定,該規定出自( )2024-11-06
- 我國加入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的時間是( )2024-11-06
- 李某(具有中國國籍)長期居住在甲國,一年前移居乙國并取得當地住所 現李某去世而未立遺囑 李某生前在中國有投資股權和銀行存款 乙國關于法定繼承的沖突規范規定,法定繼承適用被繼承大本國法律 現李某的丙國籍的兒子和女兒為繼承李某在華的股權和存款發生爭議,并訴諸中國法院 依照我國相關法律及司法解釋,下列關于本案的法律適用哪項是正確的?()2024-11-06
- 凡是采用區別制的國家,遺產中不動產的繼承都是適用( )2024-11-06
- 我國立法中對反致 ( )2024-11-06
- 在反致制度中,受案法院最終適用自己的實體法來判決案件的情形是()2024-11-06
- 關于知識產權的法律適用的立法和司法實踐,相對于其他沖突法制度,是到近幾十年后才逐漸有所發展,其主要原因是受( )2024-11-06
- 在歷史上,最早的國際私法成文法應是 ( )2024-11-06
- 格老秀斯在其著作中所提出的“國家主權”這個現代國際法上的基本概念,是荷蘭的國際禮讓說的重要基礎,這部著作題為 ( )2024-11-06
- 通常,外國法的錯誤適用是指()2024-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