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法律思想史
- 韋伯加以區分的典型的統治結構有()2024-11-04
- 龐德認為法律的構成要素是律令、技術和()2024-11-04
- 中世紀晚期的神學法律思想家托馬斯·阿奎那,把法律劃分為()2024-11-04
- 《君主論》的作者是()2024-11-04
- 龐德認為,個人利益可以分類為()2024-11-04
- 15世紀對主權觀念作系統研究并形成完整體系的思想家主要有()2024-11-04
- 耶林做過一篇著名的演講,提出為之斗爭的是()2024-11-04
- 西方法學產生于12—13世紀,其典型代表是()2024-11-04
- 構成中世紀西歐重大社會變革的“三R”運動包括()2024-11-04
- 古以色列法律的總綱是()2024-11-04
- 下列關于法律的說法中,符合美國法學家霍姆斯觀點的有()2024-11-04
- 馬基雅維里在《君主論》中強調君主要處理好的幾種關系有()2024-11-04
- 社會學法學產生的時代是()2024-11-04
- 在阿奎那的理論中,由國家依據永恒法制定的人法反映的是()2024-11-04
- 宗教改革的遺產有()2024-11-04
- 按照龐德的解釋,社會學法學與其他法學的主要區別包括()2024-11-04
- 中世紀最偉大的經院哲學家是()2024-11-04
- 中世紀神學思想家奧古斯丁的代表作主要有()2024-11-04
- 主張軍隊和法律是一切國家的主要基礎的法律思想家是()2024-11-04
- 在霍姆斯看來,法律之中最抽象的部分是()2024-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