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法
- 收養人收養與送養人送養,收養八周歲以上未成年人的,應當征得誰的同意?2024-10-31
- 下列哪種情形不屬于離婚訴訟中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的情形?2024-10-31
- 夫妻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如何處理?2024-10-31
-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哪種債務?2024-10-31
- 下列哪種情形屬于婚姻無效?2024-10-31
- 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多少年,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2024-10-31
- 收養人應當同時具備哪些條件?2024-10-31
- 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誰決定?2024-10-31
- 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夫妻雙方產生什么效力?2024-10-31
- 收養關系當事人愿意簽訂收養協議的,收養關系自何時起成立?2024-10-31
- 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可以如何處理?2024-10-31
- 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后多長時間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2024-10-31
- 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哪種財產?2024-10-31
- 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是否有探望子女的權利?2024-10-31
- 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是否有繼承遺產的權利?2024-10-31
- 收養關系當事人愿意簽訂收養協議的,可以簽訂哪種形式的收養協議?2024-10-31
- 離婚時,夫妻一方偽造夫妻共同債務,另一方應如何處理?2024-10-31
- 夫妻一方隱藏、轉移夫妻共同財產,另一方在離婚分割時可以如何處理?2024-10-31
- 收養應當向縣級以上哪個部門登記?2024-10-31
-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如何清償?2024-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