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法
- 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2024-10-31
- 夫妻有相互()的義務。2024-10-31
-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這主要體現了()。2024-10-31
- 夫妻雙方都有參加生產、工作、學習和社會活動的自由,一方不得對另一方加以限制或者干涉,這體現了()。2024-10-31
- 登記結婚后,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這體現了()。2024-10-31
- 我國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2024-10-31
- 養子女與生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因哪種行為而消除?2024-10-31
- 父母有保護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權利和義務,這里的“教育”主要指什么?2024-10-31
- 家庭成員之間應當敬老愛幼,互相幫助,維護哪種關系?2024-10-31
- 無效或被撤銷的婚姻中,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哪個機構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2024-10-31
- 無效或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哪種權利和義務?2024-10-31
- 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哪種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2024-10-31
- 夫妻雙方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是否享有平等的處理權?2024-10-31
-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應該以什么財產清償?2024-10-31
- 夫妻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這種約定應當采用什么形式?2024-10-31
- 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夫妻雙方發生什么效力?2024-10-31
-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享有平等的什么權利?2024-10-31
-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哪種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2024-10-31
-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哪個機構申請結婚登記?2024-10-31
-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之間禁止哪種關系?2024-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