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州理工職業學院2019年單獨考試招生工作章程
根據《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9年高職院校單獨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鄂教職成[2018]3號)、《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湖北省高職院校單獨招生考試工作的指導意見》(鄂高考[2018]3號)、《關于做好湖北省高職院校單獨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鄂招辦[2017]26號)文件精神,為做好2019年單獨招生考試工作,特制定2019年單獨考試招生工作章程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湖北省教育廳的有關文件精神和要求,切實加強規范管理,積極探索高職教育多元化選拔錄取機制;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采取文化素質考試和職業技能考試相結合的方式,強化職業能力和綜合素質測試,選拔綜合素質高、具有創新精神和專業潛質的考生入校學習,努力提高生源質量;堅持以就業為導向,突出以人為本,促進高職教育持續健康發展。
二、組織領導
成立2019年單獨考試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六個工作組,分別負責相關工作。
(一)單獨考試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別業舫
副組長:黃永平 黃 勇 田遠芬 龔 恒 秦燕銘
成 員:(按姓氏筆劃為序)
代子靜 楊 穎 羅仁杰 張 炯 周 威 任 重
周志穎 崔玉林 覃顯燦 鐘 飛 李 創 葉濤 邱敏
領導小組下設單獨考試招生工作辦公室,秦燕銘任辦公室主任,周志穎、周威任辦公室副主任。
(二)紀檢監督工作組
組 長:黃 勇
成 員:張 炯 李 創 張 燕
(三)招生錄取工作組
組 長:黃永平
成 員:周志穎 葉 濤 應朝霞 邱洪濤 張行操 徐業坤
(四)考務工作組
組 長:田遠芬
成 員:周 威 代子靜 鐘 飛 劉俊華 劉 琳
(五)后勤保障工作組
組 長:龔 恒
成 員:羅仁杰 邱 敏
(六)宣傳工作組
組 長:黃永平
成 員:崔玉林 楊 穎
(七)安全保衛組
組 長:秦燕銘
成 員:任 重 肖 洪
三、招生對象
招生對象為已通過湖北省2019年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且為技能高考或者單獨招生類別的考生(高考報名號第九位為8或9)。
四、招生專業、學制、計劃及學費標準
序號
專業名稱
學制
招生計劃
學費標準(元/年)
1
應用化工技術
三年
100人
5000
學生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課程,經考核成績合格后,由荊州理工職業學院頒發普通專科畢業證書。
五、報名辦法
(一)網上報名
學校網站報名:考生于2019年 1月 21 日 — 3月 5 日期間登陸荊州理工職業學院招生網入單獨考試招生網上報名系統,填寫相關信息、上傳個人電子登記相片(藍底二寸免冠,jpg格式,大小500k以內),核對無誤后保存提交。
(二)資格審查
2019年3月8日,應屆中職(技校)畢業生持高考報名表、身份證原件,往屆中職(技校)畢業生持高考報名表、畢業證、身份證原件,到荊州理工職業學院招生辦公室進行資格審查。
(三)報名考試費:200元/生
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繳費后,憑繳費發票領取準考證。
六、考試辦法
單獨考試招生工作在省教育廳和省教育考試院指導與監督下進行,由學校自行組織考試。考試形式采取“文化素質+職業技能”模式進行。
(一)考試內容
1.文化素質考試:滿分210分,考試時間180分鐘,其中語文90分,數學90 分,英語30分,主要考核考生的語言與邏輯表達能力、科學人文常識、數學應用能力等。
2.職業技能考試:滿分490分,主要考核專業知識和技能操作。
(二)考試時間
1.文化素質考試:2019年3月9日上午9:00-12:00
2.職業技能考試:2019年3月9日下午14:00開始
(三)考試地點
考試地點設在荊州理工職業學院校內,地址:湖北省荊州市工農路22號。具體考試安排另行公布。
七、錄取辦法
(一)錄取原則
文化素質考試和職業技能考試成績相加為考生的成績總分,按照考生成績總分,從高分到低分錄取,招生計劃錄滿為止。
(二)錄取程序
擬錄取考生名單將在我校網站上公示10個工作日,公示后如無疑義,我校確定擬錄取名單,并報湖北省招生辦公室和湖北省教育考試院審核備案,辦理正式錄取手續,發放錄取通知書。
(三)免試錄取規定
凡獲得全省及以上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以上獎項,或具有高級工及以上職業資格,或獲得縣以上勞動模范(含同等榮譽)稱號的考生,可直接向學校提出錄取申請,經學院核實同意并公示無異議后,報省招辦審核,辦理錄取手續。
(四)凡被我校正式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湖北省201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及錄取。
八、監督機制
(一)執行高等學校招生“陽光工程”的各項要求,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信息、院校負責原則,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二)為確保錄取過程規范、嚴格,錄取結果公平、公正,實行報名條件公開,選拔程序公開,錄取結果公示,監督機制公開,市教育局和市考試院對考試工作全程進行指導監督,學校紀檢部門全程參與和監督,并接受省教育廳招生辦公室的監督;以“公平、公正、注重素質、擇優錄取”的錄取原則,集體研究決定錄取標準和錄取結果;同時嚴格執行高校招生責任制及責任追究辦法,嚴肅查處各種徇私舞弊、弄虛作假案件。
(三)考生應本著“誠信”的原則,提供個人真實信息,如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單獨考試招生錄取資格。
九、咨詢申訴
荊州理工職業學院
招生辦公室
2019年1月8日
其他招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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