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目:自考法律基礎模擬試題及答案(三)
一、單選題
1、陳某大學畢業(yè)后被某網絡公司聘用。工作期間,陳某與公司因社會保險問題發(fā)生爭議。關于該爭議解決方法,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D )
A、陳某可提請仲裁,但必須在此之前先申請調解
B、陳某可提請仲裁,但在此之后不能夠提起訴訟
C、社會保險問題不適用勞動爭議仲裁,陳某可直接向法院起訴
D、陳某可自己與公司協(xié)商,也可請工會或者第三人共同與公司協(xié)商
2、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的規(guī)定,賠償請求人請求國家賠償?shù)臅r效為幾年( B )
A、1年 B、2年 C、3年 D、4年
3、下列法律屬于憲法及憲法相關法法律部門的是 ( B )
A、國家賠償法 B、婚姻法 C、勞動法 D、繼承法
4、下列財產中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是( D )
A、工資、獎金; B、生產、經營的收益; C、知識產權的收益; D、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5、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的規(guī)定,下列不屬于第一順序繼承人的是(C)
A、父母、子女 B、配偶 C、祖父母
D、 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yǎng)義務的
6、下列商品和服務不受《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保護的是( C )
A、方便面 B、T恤 C、汽車生產線 D、美容
7、下列哪些財產不屬于遺產( D )
A、公民的收入;
B、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
C、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D、貪污受賄所得
8、關于試用期的規(guī)定,下列說法錯誤的是( A )
A、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兩次試用期;
B、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C、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D、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9、下列刑罰不屬于主刑的是( B )
A、管制 B、罰金 C、拘役 D、有期徒刑
10、關于非全日制用工的說法,下列哪一選項不符合《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 C )
A、從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與多個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的,后訂立的合同不得影響先訂立合同的履行
B、非全日制用工合同不得約定試用期
C、非全日制用工終止時,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D、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報酬結算支付周期最長不得超過十五日
二、簡答題(共3小題,每小題10分,共30分)
1、我國《婚姻法》規(guī)定的結婚的條件有哪些?
答:結婚條件根據(jù)婚姻法的規(guī)定必須要雙方自愿,達到法定年齡,必須符合一夫一妻原則。
我國法定結婚的條件
積極條件
根據(jù)我國婚姻法的規(guī)定,結婚的積極條件包括: 1.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愿,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2.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
消極條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結婚:
(一)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二)患有醫(y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2、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guī)定的消費者的權利有哪些?
答:1.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身、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
消費者有權要求經營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
2.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
消費者有權根據(jù)商品或者服務的不同情況,要求經營者提供商品的價格、產地、生產者、用途、性能、規(guī)格、等級、主要成分、生產日期、有效期限、檢驗合格證明、使用方法說明書、售后服務、或者服務的內容、規(guī)格、費用等有關情況。
3、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
消費者有權自主選擇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自主選擇商品品種或者服務方式,自主決定購買或者不購買任何一種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項服務。
消費者在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時,有權進行比較、鑒別和挑選。
4、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
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有權獲得質量保障、價格合理、計量正確等公平交易條件,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
5 消費者因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受到人身、財產損害的,享有依法獲得賠償?shù)臋嗬?/p>
6 消費者享有依法成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社會團體的權利。
7 消費者享有獲得有關消費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方面的知識的權利。
消費者應當努力掌握所需商品或者服務的知識和使用技能,正確使用商品,提高自我保護意識。
8 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其人格尊嚴、民族風俗習慣得到尊重的權利。
9 消費者享有對商品和服務以及保護消費者權益工作進行監(jiān)督的權利。
消費者有權檢舉、控告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和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保護消費者權益工作中的違法失職行為,有權對保護消費者權益工作提出批評、建議。
3、我國《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的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和約定條款有哪些?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yè)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guī)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協(xié)商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商業(yè)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三、案例分析(共2小題,共20分)
一天晚上,田華從同學家歸來,路過一條偏僻的胡同時,從胡同口處跳出一個持刀青年黃某。黃某把刀逼向田華并讓他交出錢和手表。田華扭頭就跑,結果跑進了死胡同,而黃某持刀緊隨其后,慌亂害怕中,田華拿起墻角的一根木棒向黃某揮去,黃某應聲倒下。田華立即向派出所投案,后經查驗,黃某已死亡。
1、什么是正當防衛(wèi)?正當防衛(wèi)的構成要件有哪些?(10)
答:正當防衛(wèi)是指為了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行為。刑法明確規(guī)定,正當防衛(wèi),不負刑事責任。我國刑法中規(guī)定的正當防衛(wèi)有兩個鮮明的特點:第一,從客觀上看,正當防衛(wèi)行為是同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保護合法權益不受侵犯的正當行為,它不僅不具有社會危害性,而且是對社會有益的行為;第二,從主觀上看,正當防衛(wèi)行為是防衛(wèi)人面對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行為,出于保護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合法權利的目的,而采取的一種抵抗和制止不法侵害的防衛(wèi)行為。行為人主觀上不具有危害社會的故意和過失,它同違法犯罪行為有著本質的區(qū)別。
2、正當防衛(wèi)的構成要件
法律賦予了每個公民正當防衛(wèi)的權利,但這并不意味著可以任意實施,而不受任何條件的約束。由于正當防衛(wèi)是采取給不法侵害者造成損害的方法實施的,所以法律又嚴禁濫用防衛(wèi)權。只有符合條件的合法的防衛(wèi)行為,才是正當?shù)模挪回撔淌仑熑巍?/p>
(1)起因條件——不法侵害行為的存在
正當防衛(wèi)只能針對不法侵害行為來實施,這是正當防衛(wèi)的本質所在。所謂不法侵害行為,是指對法律所保護的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行為。不法侵害行為有兩個特征:一是不法侵害行為必須是危害社會的行為即具有社會危害性;二是不法侵害行為必須具有侵害的緊迫性。
(2)時間條件——不法侵害行為正在進行
正當防衛(wèi)的起因條件是不法侵害行為的存在,但并不是有了不法侵害行為,任何時候都可以實行正當防衛(wèi)。正當防衛(wèi)有時間的限制,即只有不法侵害行為正在進行的過程中才能實行正當防衛(wèi)。所謂正在進行,是指不法侵害行為已經開始且尚未結束。
(3)主觀條件——防衛(wèi)意圖的存在
刑法明確規(guī)定,正當防衛(wèi)成立的主觀條件是防衛(wèi)人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即防衛(wèi)人具有防衛(wèi)的意圖,只有具備了正當防衛(wèi)的意圖,才能保證防衛(wèi)行為是對社會有益的行為并排除了防衛(wèi)行為的社會危害性。防衛(wèi)意圖也是認識因素和意志因素的統(tǒng)一,它要求防衛(wèi)人在主觀上認識到不法侵害行為的存在,并希望通過自己所實施的防衛(wèi)行為來保護合法權益免受侵害。
(4)對象條件——只能對不法侵害人實施
由于正當防衛(wèi)的目的在于制止住不法侵害行為,以保護合法權益免受侵害,所以正當防衛(wèi)行為只能針對不法侵害者本人實施。如果明知對方沒有實施不法侵害行為,而故意加以侵害,不是正當防衛(wèi),構成犯罪的,應按故意犯罪承擔刑事責任。
(5)限度條件——不能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
我國刑法明確規(guī)定:“正當防衛(wèi)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彼哉敺佬l(wèi)只有在一定限度內實施,才可能是合法的。
2、田華的行為是正當防衛(wèi)還是防衛(wèi)過當?是否應承擔刑事責任?為什么?(10分)
答:田華的行為是正當防衛(wèi)。根據(jù)刑法第20條第3款規(guī)定:對正在進行的行兇、殺人、搶劫、強奸、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衛(wèi)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死亡的,不屬于防衛(wèi)過當,不負刑事責任。本案中,田華對正在進行持刀搶劫的黃某采取防衛(wèi)行為,將之打死,屬于正當防衛(wèi)。
正確答案:
試題解析:暫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