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目:吳某向李某、張某借款3萬元做生意,約定2005年lO月1日償還,償還期屆至后,吳某無力償還 2006年1月1日,李某得知:甲曾經打傷吳某尚欠吳某醫藥費53000元,乙欠吳某2.5萬元且已屆清償期,但李某欠乙2.5萬元 現吳某并不行使他的權利 問:李某能否向甲、乙主張代位權 ( )
2024-11-06
A只能向甲主張
B只能向乙主張
C都可以
D都不可以
B只能向乙主張
C都可以
D都不可以
正確答案:B
試題解析:暫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