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目:在經濟法調制主體的“權義結構”分析中,有關職權分類說法不正確的有( )
2024-11-06
A調制主體的職權可以簡稱為“調制權”
B凋制主體的調制權可分為宏觀調控權與市場規制權
C調制主體的宏觀調控權可分為宏觀調控立法權和宏觀調控執法權
D調制主體的市場規制權可分為市場規制立法權和市場規制監督權
B凋制主體的調制權可分為宏觀調控權與市場規制權
C調制主體的宏觀調控權可分為宏觀調控立法權和宏觀調控執法權
D調制主體的市場規制權可分為市場規制立法權和市場規制監督權
正確答案:D
試題解析:暫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