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目:患者,男,35歲,主訴舌感異常到醫院就診,確診為舌癌,入院治療 其病情為病灶尚未轉移 按當時的醫療水平及治療手段,只有早期切除病灶才能挽救患者 醫生把治療意見向患者的家屬作了說明,希望他們向患者做工作,著重說明病灶盤是潰瘍,因為是惡性的,所以必須切除舌頭的1/3 患者本人堅決反對手術 醫生為了挽救患者生命,又向患者解釋說,不是切掉舌頭,而是燒灼舌頭的潰瘍部分 患者在這種情況下答應了手術,切掉了舌頭的1/3,術后出現語言障礙,咀嚼、味覺功能減退 患者認為醫生欺騙并坑害了自己,因而憂郁憤懣,在精神和肉體上蒙受了極大的痛苦 后患者上告法院要求賠償,該案例最終經調解并說明醫生手術的目的與動機后,患者撤回了上訴 本案例患者上告法庭,最主要理由是( )
2024-11-01
A、醫生手術的動機與目的都是為了救治病人的生命,但效果不好
B、醫生切除1/3舌部雖是本手術的指征,但過多地損害病人和利益
C、醫生手術的動機與手段與病人當時所能承受心理狀態不相一致
D、醫生當時用"只是燒灼舌的潰瘍部分"的隱瞞病情手段來行施手術
E、醫生沒有向病人說明手術后可能出現的后遺癥,病人思想準備不夠
正確答案:D
試題解析:暫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