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法概論
- 我國金融法上的調控主體是()2024-11-06
- 轉移支付法屬于()2024-11-06
- 財政是國家參與國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主要手段,其目的是()2024-11-06
- 財政支出的最重要的途徑是政府采購和 ( )2024-11-06
- 經濟法的主要功用是 ( )2024-11-06
- 下列關于財政法體系的說法不正確的是 ( )2024-11-06
- 從法的產生及其與調整對象的關系來看,經濟、社會等領域里的某些“新問題”的產生,需要法具備一定的“新功能”,而“新功能”又要求法律具備特殊的“新結構”,“新結構”包括 ( )2024-11-06
- 有的地方政府實施地方封鎖、強制交易 該地方政府是 ( )2024-11-06
- 關于經濟法規制性的說明正確的是( )2024-11-06
- 下列屬于經濟法主體的有( )2024-11-06
- 世界上第一個制定反不正當競爭法的國家是()2024-11-06
- 市場規制法的調整對象是()2024-11-06
- 經濟法的經濟性主要體現在()2024-11-06
- 政府部門與金融機構協商發行條件,由其向社會轉售國債的發行方法稱為( )2024-11-06
- 我國《預算法》規定,國家實行 ( )2024-11-06
- 下列法律規范屬于市場規制法的是( )2024-11-06
- 經濟法主體組合的特殊性主要表現在 ( )2024-11-06
- 作為經濟法的調整對象,宏觀調控關系包括()2024-11-06
- 根據我國《政府采購法》的規定,政府采購的主要方式是()2024-11-06
- 經濟法的現代性主要體現為()2024-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