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法學
- 偵查、檢察、審判人員曾擔任過本案下列人員之一的,應當回避()2024-11-04
- 將裁定分為程序性裁定和實體性裁定的根據是()2024-11-04
- 判決和裁定執行的起始時間為()2024-11-04
- 下列人員中有權申請回避的人是 ( )2024-11-04
- 庭前審查的方法為()2024-11-04
- 擔任案件的偵查、檢察、審批工作的人員中,應該回避的不包括()2024-11-04
- 判決和裁定執行的起始時間為 ( )2024-11-04
- 下列選項中,有權申請回避的主體是()2024-11-04
- 下列選項中,屬于簡易審判程序功能的是()2024-11-04
- 公安機關負責人的回避應當由 ( )2024-11-04
-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簽發執行死刑命令的是()2024-11-04
- 下列不屬于指令回避的決定者的是()2024-11-04
- 檢察院對李某殺人一案提起公訴,對公訴案件是否受理的決定應當的期限應當為()2024-11-04
- 對于不公開審理的案件,判決應當 ( )2024-11-04
- 人民法院決定開庭審判后,應當將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人的時間為( )2024-11-04
- 下列人員中,不適用回避的是 ( )2024-11-04
- 審判過程中,有權決定公訴人回避的主體是 ( )2024-11-04
- 當事人對法院駁回申請回避的決定,可以 ( )2024-11-04
- 人民法院當庭宣判的案件,向被告人送達判決書的時間是()2024-11-04
- 對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應該由哪個機關依法將該罪犯送交監獄執行刑罰()2024-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