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書寫作
- 第二審刑事裁定書中,維持原判的裁定結果應當表述為()2024-11-04
- 北京市朝陽區(簡稱朝)人民法院2005年立案第25號刑事案件的案號應當是( )2024-11-04
- 在人民法院判決書的尾部,合議庭組成人員署名時,有助理審判員的應寫為()2024-11-04
- 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的偵查人員對與犯罪有關的場所進行勘驗檢查時,對現場勘查過程、提取證據以及發現線索等情況,所作的文字記載,稱為( )2024-11-04
- 公安機關偵查人員在依法辦理刑事案件過程中,為了查清案情,對犯罪嫌疑人進行訊問時所作的文字記載,稱為( )2024-11-04
- 在死刑臨場監督筆錄尾部簽名的工作人員屬于( )2024-11-04
- 刑事裁定書是人民法院常用的文書之一,主要解決( )2024-11-04
- 第一審刑事判決書的標題由三大要素組成,即( )2024-11-04
- 對被告人因不滿16周歲和被告人是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時造成危害結果而不用負刑事責任的刑事案件,均應當在判決書中宣告 ( )2024-11-04
- 司法機關辦案人員在辦理訴訟案件過程中,為查明案情和核實證據,依法向了解情況的人進行調查、詢問時所作的文字記載稱為( )2024-11-04
- 調查筆錄的記錄方法之一為( )2024-11-04
- 現場勘查結果不包括 ( )2024-11-04
- 刑事裁定書主要解決 ( )2024-11-04
- 人民法院制作的第一審刑事判決書中,公訴機關應寫為( )2024-11-04
- 共同犯罪的刑事案件中,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訴的,二審刑事判決書中應當將上訴的被告人列為上訴人,未提出上訴的被告人應列為 ( )2024-11-04
- 下列屬于調查筆錄的記錄方法的是 ( )2024-11-04
- 評議筆錄的正文應當記明評議的( )2024-11-04
- 在審判長宣布休庭后,合議庭根據已經查明的事實、證據和有關的法律規定進行評議時所作的文字記載是()2024-11-04
- 第二審行政判決書的理由部分,應當寫明維持或者改判的理由,以及二審判決所依據的( )2024-11-04
- 第一審刑事判決書尾部年月日的下行,書記員署名的左上方,應蓋上戳記 戳記的內容是( )2024-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