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法律思想史
- 根據邊沁的功利主義理論,界定是否為法律上的權利的根據是()2024-11-04
- 邊沁認為,立法時必須根據的基準是()2024-11-04
- 按照梅因的法律發展論的觀點,關于其法律改進的各種方法按照發展順序排列正確的是()2024-11-04
- 根據奧斯丁的看法,法律的任何實際體系,或它的任何一個部分指的是()2024-11-04
- 貝卡里亞認為,制定法律的人只應考慮的目的是()2024-11-04
- 向國民議會提出建立模范監獄和濟貧院計劃的思想家是()2024-11-04
- 邊沁認為,立法時必須以國民全體的快樂為基準,而快樂的幾項目標包括()2024-11-04
- 認為“法官是法律的創立者,而不是發現者”的法學家是()2024-11-04
- 霍費爾德提出的法律基本概念包括()2024-11-04
- 奧斯丁的“一般法理學”所采取的科學的方法是()2024-11-04
- 薩爾蒙德認為,廣義的權利包括三種有利的法律地位,嚴格的權利,即與義務相關的權利、權力和()2024-11-04
- 狹義的法律實證主義特指()2024-11-04
- 分析法學“法律命令說”的要素不包括()2024-11-04
- 分析實證主義法學的代表人物有()2024-11-04
- 凱爾遜純粹法學的核心在于其研究法律的角度是()2024-11-04
- 認為“法律的最低的共同標準”指的是八個基本法律概念的思想家是()2024-11-04
- 在主權問題上,奧斯丁主張的是()2024-11-04
- 根據邊沁的“避苦求樂”的功利主義原則,判斷苦樂的根據是()2024-11-04
- 下列說法中,不屬于刑法經濟學采用的研究視角的有()2024-11-04
- 從理論淵源來看,邊沁的更為系統完整的立法理論的基礎是孟德斯鳩和()2024-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