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法
- 對夫妻約定財產制的范圍、內容和程序上限制較多的國家有 ( )2024-10-31
- 根據《刑法》第258條的規定 犯重婚罪的.處以 ( )2024-10-31
- 根據我同現行婚姻法,婚蛔關系存續期間所取得的哪些財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2024-10-31
- 收養關系解除后,經養父母撫養的成年養子女,對在什么情況下的養父母應當給付生活費2024-10-31
- 一般情況下,收養人收養子女( )2024-10-31
- 我國《收養法》所說的“無子女”的情形不包括 ( )2024-10-31
- 在外國立法中,法定的特有財產的范圍有 ( )2024-10-31
- 約定的特有財產中,進一步對夫妻特有財產的管理、使用、收益、處分權利及其財產責仟.特有財產的效力,特有財產的舉證責任,特有財產與共同財產之間的結算等作了具體規定,從而形成特有財產制度的國家有 ( )2024-10-31
- 根據《婚姻法解釋(三)》的有關規定,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請求分割共同財產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損害債權人利益的除外 其中“重大理由”包括( )2024-10-31
- 實行收養制度的首要目的是()2024-10-31
- 繼父母收養繼子女,需具備下列哪個條件 ( )2024-10-31
- 下列法律中涉及夫妻遺產繼承權問題的有 ( )2024-10-31
- 親屬關系在婚姻家庭法上的效力包括( )2024-10-31
- 夫妻共同財產制依共有的范圍不同,又分為 ( )2024-10-31
- 以下關于收養合意的說法不正確的是 ( )2024-10-31
- 1930年國民黨政府的民法親屬編雖然在法律形式上實現了收養法的近代化,但有關條款中仍有歧視養子女的內容 經過臺灣立法當局的修正,這些歧視內容始被刪除 這次修正的年份是( )2024-10-31
- 我國古代的服制等級可以分為( )2024-10-31
- 能以配偶身份繼承遺產的人包括()2024-10-31
- 根據我國《婚姻法》的有關規定,夫妻人身關系包括( )2024-10-31
- 《收養法》規定的收養人收養與送養人送養應征求被收養人同意的是 ( )2024-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