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州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單獨招生章程
發布時間:2019-01-13 14:57 進入荊州職業技術學院單招專題
荊州職業技術學院
單 獨 招 生 章 程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保障學校單獨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高等職業教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指導意見》(教學[2013]3號)和湖北省教育廳《關于積極推進高等學校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招生考試改革的通知》(鄂教職成〔2013〕10號)相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單獨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學校全稱:荊州職業技術學院,在湖北省招生代碼:8380。
第四條 學校地址和郵政編碼:湖北省荊州市荊州區學苑路21號,434020。
第五條 學校性質和辦學層次:荊州職業技術學院是經湖北省人民政府批準、國家教育部備案而設立的一所面向全國招生的全日制公辦高等職業技術學校,是湖北省教育廳與荊州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辦學層次為專科(高職)。
第六條 學制:三年。
第七條 證書類別和畢業頒證: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畢業證書;按國家招生管理規定錄取并取得本校正式學籍的學生,在校期間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理論和實踐教學環節,符合畢業條件者,頒發普通專科學歷證書;學籍可在教育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查詢(http://www.chsi.com.cn/)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八條 學校設立由校領導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貫徹執行湖北省教育廳的有關單獨招生政策,負責制定招生方案、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確定招生規模和調整專業招生計劃,領導、監督單獨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協調處理單獨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第九條 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單招工作專班,辦公地點設在學校招生辦公室,同時組建招生錄取、招生考試、紀檢監察、安全保衛、后勤保障等五個工作組。
第十條 學校設立由學校領導和紀檢監察部門組成的招生監督小組,對單獨招生工作實施監督。在錄取期間成立信訪組,安排專人負責考生的信訪、申訴、投訴處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一條 學校執行湖北省教育廳下達的單獨招生計劃。在專業報考人數少于專業計劃數時,各專業計劃可以在總計劃內調整。調整方法和調整數按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商議決定執行。
第五章 報名與考試
第十二條 單獨招生考試報名程序為普通高考報名、學校招生網報名、學校現場資格審查、考生簽訂《2019年高考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領取單獨招生準考證,具體程序見我校招生信息網公布的《荊州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單獨招生簡章》。
第十三條 單獨招生考試由我校教務處按《荊州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單獨招生考試考務工作方案》組織實施,考試時間與地點見單獨招生準考證。
第六章 錄取規則
第十四條 在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下,招生錄取嚴格按照湖北省單獨招生政策規定由學校劃定錄取分數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按考生單獨招生考試總成績分專業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符合國家和省招生辦優錄條件的考生,優錄加分計入考生總分,并優先錄取。同分依次比較技能操作、專業知識、數學、語文、英語成績,分數高者優先錄取;各專業錄取學生人數之和不超過單招總計劃數,預錄取考生名單在湖北省招生信息網和學校招生信息網同時公示。
第十五條 單獨招生招收職高、中專或技校畢業生,不設男女生比例限制;外語語種不限,但進校后必須以英語為主,請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單獨招生錄取考生的專業調整必須在新生入學后提出申請,并且只能在單獨招生各專業之間進行。
第十六條 單獨招生考生應積極與學校核實錄取專業和通知書寄送地址及聯系電話;預錄取名單公示期間應主動與學校確認錄取意向。在學校辦理正式錄取手續后不能退檔,也不能再參加其他批次的錄取和補錄,請考生慎重作出放棄自愿的決定。同時聲明:高考咨詢人員意見僅供參考,任何關于能否錄取的預測,都不屬于本校的錄取承諾。
第十七條 錄取新生必須按錄取通知書通知的報到時間按時報到,無故不報到者一周后學校將按教育部規定注銷其入學資格。
第七章 錄取體檢標準
第十八條 學校錄取考生的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以及《省教育廳、省衛生廳關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體檢工作的意見》(鄂教學〔2004〕4號)的有關規定執行。對殘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夠自理、符合所報專業要求,且高考成績達到錄取標準,則予正常錄取。
第八章 收費標準
第十九條 學生繳費按湖北省物價部門審核的標準執行:應用化工技術和建筑智能化工程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5000元/生·學年,服裝與服飾設計專業為6500元/生·學年;公寓住宿費標準為6~4人間1000~1200元/生·學年(以物價部門最新核準的收費標準為準)。
第二十條 因當兵、疾病、轉學、開除等需要離校或退學的,學校按照教育主管部門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第二十一條 新生入學時可自愿選擇是否辦理戶口遷移到荊州市的手續,入戶手續費由當地派出所收取,學校不收戶口遷移費用。
第九章 資助學生政策
第二十二條 國家助學貸款、獎學金、助學金等助學措施按照教育部、湖北省教育廳和學校相關規定執行,具體為:(一)獎學金:國家獎學金8000元/生·學年,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生·學年。(二)國家助學金:一等4000元/生·學年、二等3000元/生·學年、三等2000元/生·學年。(三)家境困難學生可申請國家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可申請學校勤工助學崗位、精準扶貧學生可優先申請國家助學金。
第十章 單獨招生工作的咨詢、監督與申訴
第二十三條 招生咨詢及信息公示網址:招生咨詢電話:(0716)8022266,8022277,8022299,傳真:(0716)8022251,電子郵箱:jzzyjsxy@126.com,招辦QQ號碼:1874756401,學校微信號:jzit2015,學校網址:http://www.jzit.net.cn,招生網址:http://zs.jzit.net.cn。
第二十四條 招生錄取工作接受紀律監督與申訴的聯系部門:學校紀檢監察處,監督電話:0716-802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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