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北體育職業學院單招簡章
湖北體育職業學院學校2021年單招招生簡章尚未公布,請收藏本頁,近期將更新。以下是2020年湖北體育職業學院單招招生簡章。
按照《省教育廳等七部門關于印發<2020年湖北省高職單招和擴招專項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教職成〔2020〕2號)要求,湖北體育職業學院決定組織實施2020年高職單招和擴招招生工作。為確保學校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維護好考試招生工作秩序,嚴格多樣化人才選拔標準,根據教育部和湖北省高等學校招生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章程僅適用于湖北體育職業學院2020年湖北高職擴招招生工作。
第二條湖北體育職業學院湖北高職單招和擴招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湖北體育職業學院湖北高職單招和擴招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四條學校全稱:湖北體育職業學院
學校國標代碼:14356
第五條學校地址:武漢市東湖新技術開發區高新大道333號
郵政編碼:430223
第六條學校性質:公辦
學校類型:普通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第七條 招生層次:普通高等教育??茖哟?/p>
第八條湖北體育職業學院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以實行“雙組長”制,黨委書記、院長任組長,學院紀委書記和分管招生、教學院領導任副組長,成員由招生辦公室、教學教務處、學生工作處和有招生專業的各系主要負責人組成。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學校單招和擴招工作,研究招生政策,確定招生專業和計劃,擬定實施方案,決定單招和擴招的重大事宜。
第九條湖北體育職業學院招生辦是組織和實施高職招生工作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湖北體育職業學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條湖北體育職業學院紀檢監察部門對高職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三章招生計劃和培養方式
第十一條2020年學校設置高職單招和擴招招生專業5個,總計劃340人,具體分專業計劃等情況詳見下表。
序號 | 專業名稱 | 專業總計劃 | 高職單招計劃 | 擴招A類計劃 | 擴招B類計劃 | 擴招C類計劃 |
1 | 運動訓練 | 68 | 20 | 48 | ||
2 | 社會體育 | 68 | 20 | 48 | ||
3 | 體育運營與管理 | 88 | 40 | 48 | ||
4 | 健身指導與管理 | 58 | 10 | 48 | ||
5 | 體育保健與康復 | 58 | 10 | 48 |
學??筛鶕罂既藬?,對分專業計劃和不同學習形式計劃在省教育廳批準的總計劃內進行調整。
第十二條高職擴招招收學生學習形式分為全日制在校和彈性學制兩種。全日制在校需完全脫產住讀,學校提供宿舍,各項要求與普通全日制??茖W生一致。彈性學制學生學校不提供宿舍,不辦理戶口遷移,總學時不低于國家規定的2500學時,其中集中在校學習不少于總學時的40%,最長學習時限不超過6年。高職單招學生和擴招A類考生均為全日制在校,擴招B類、C類考生學習形式由學生在報考時自主選擇。
第四章 報名條件與方式
第十三條 報名條件、資格審核、報名安排及志愿填報等工作執行《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2020年高職單招和擴招專項考試補報名工作的通知》(鄂高考〔2020〕25號)有關要求。
第十四條11月6日,所有志愿填報我校并通過審核的考生到我校招辦領取準考證。已經取得中級(含中級)以上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考生,將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交學校招辦審核備案。
第十五條 除已參加過今年普通高考(含技能高考、高職單招)體檢未被錄取的考生外,所有參加我校高職單招和擴招的考生均須在11月15日到湖北省中醫院光谷院區醫院參加體檢。
第五章考試及錄取方式
第十六條此次高職單招和擴招招生考試采取“文化素質+職業測試”的模式,具體各專業考試方式具體見下表。
專業名稱 | 文化素質 考試測試內容 | 職業測試內容 |
運動訓練 | 語文、數學 | 心理測試、專業技能測試或職業適應性測試(面試) |
社會體育 | ||
體育運營與管理 | ||
健身指導與管理 | ||
體育保健與康復 |
第十七條考試計分綜合成績=文化素質成績+職業測試成績,其中文化素質滿分200分(考試科目包括語文100分,數學100分),職業測試滿分200分,其中心理測試100分,專業技能測試或職業適應性測試(面試)100分。合計總分400分。
第十八條A類考生采用“文化素質考試+職業測試”,普通高中畢業生專業測試為心理測試+職業適應性測試, 取得中級(含中級)以上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中職畢業生,只參加心理測試,其專業技能測試成績計滿分;B類、C類考生免予文化素質考試,只參加職業測試(心理測試+職業適應性測試),其考試計分綜合成績=職業測試成績×2;滿足多個免予測試條件的群體,必須參加一種類型測試。
第十九條根據國家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廳的要求,綜合考慮招生計劃、專業培養要求和考生成績,按照考生類別分類確定錄取標準,按考生志愿劃定錄取分數線,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生源充足時,按不同類型的考生群體和不同類型的學習形式的錄取率大致相當的要求劃定錄取標準,調整招生計劃。對分數相同的考生,有文化成績的按照文化成績排序,若文化成績相同,按職業測試成績排序,無文化成績的按照面試成績排序。另外,對于心理測試或面試低于30 分的考生將不予錄取。對各專業志愿投檔實行平行志愿投檔規則。
第二十條 11月23日前學校完成擬錄取工作,并將擬錄取考生名單在學校招生信息網公示,公示期7個自然日。公示后將擬錄取名單報省招辦并辦理錄取手續。
第六章 收費及資助政策
第二十一條 根據國家有關文件精神,我校收費標準如下表。
專業名稱 | 學費標準 |
運動訓練 | 6500元每生每年 |
社會體育 | 6500元每生每年 |
體育運營與管理 | 5000元每生每年 |
健身指導與管理 | 6500元每生每年 |
體育保健與康復 | 5000元每生每年 |
注:1、住宿費、書本費等其它費用參照其它在校生收取。
2、彈性學制學生學費不論學習時限均按照入校時收費標準繳納三年學費。
第二十二條符合條件的學生均可享受我省及國家相關資助政策。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以在規定的時間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入學以后可以申請國家助學金;大二以上年級成績優異、表現突出的學生還有機會獲得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符合條件的退役士兵按國家有關政策申請學費減免資助,資助金額按我校實際收取學費標準執行。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學生在在學校規定學習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由學校進行學歷電子注冊并頒發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專科畢業證書。
第二十四條高職單招和擴招招生屬于特殊招生類型,此次錄取的學生不得轉學或轉專業。
第二十五條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本次高職單招和擴招招生考試、錄取工作全程監督,嚴格按照向社會公布的招生方案進行,接受社會的監督,確保單獨招生考試、錄取工作公平、公開、公正。
第二十六條 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沒有任何派出機構和招生代理。對以湖北體育職業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七條 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九條 咨詢方式和聯系方式。
通信地址:武漢市東湖新技術開發區高新大道333號。
郵政編碼:430223
第三十條 本章程由湖北體育職業學院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