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生物科技職業學院2020年高職單招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確保湖北生物科技職業學院2020年高職單獨考試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提高生源質量,維護考生合法權益,規范招生行為,體現“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招生原則,根據《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湖北省高職院校單獨招生考試工作的指導意見》(鄂高考〔2018〕3號)、《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0年高職院校單獨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鄂教職成〔2018〕3號)有關規定,結合湖北生物科技職業學院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湖北生物科技職業學院單獨考試招生工作 。
第三條 學校全稱:湖北生物科技職業學院。
第四條 學院代碼:9491。
第五條 辦學性質:公辦全日制普通高校。
第六條 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七條 湖北生物科技職業學院成立由學院主要領導、分管領導以及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湖北生物科技職業學院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貫徹落實國家招生工作的有關政策,負責制定學校招生政策,討論決定學校招生的重大事宜;成立教授、名師組成的專家小組負責考生的專業素質測試。
第八條 湖北生物科技職業學院招生和畢業生就業指導處是學校的常設機構,負責學院全日制高職(專科)生單獨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條 學校紀檢部門負責監督招生政策和規定的落實,維護廣大考生和學院的合法權益。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收費標準
第十條 2020年單獨招生的總計劃為500人,分5個專業。
專業名稱 | 層次 | 學制 | 計劃數 | 收費標準 |
種子生產與經營 | 高職專科 | 3 | 500 | 5000元/年 |
水產養殖技術 | 高職專科 | 3 | 5000元/年 | |
農業生物技術 | 高職專科 | 3 | 5000元/年 | |
食品營養與檢測 | 高職專科 | 3 | 5000元/年 | |
中藥生產與加工 | 高職專科 | 3 | 5000元/年 |
第四章 報考條件
第十一條 凡已通過湖北省2020年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且為技能高考或單獨招生類別的考生(高考報名號第九位為8或9)均可報名參加我校單獨招生考試。
第五章 報名時間與方式
第十二條 報名方式為網上報名
1.報名時間:2020年1月10日至2020年3月1日;
2.報名方式:
⑴網上報名:符合條件的學生在我校單獨招生報名網報名,網上報名考生需在2020年3月3日前通過網上繳費或現場繳納報名費,并于考試前一天提交二代身份證及當地招辦蓋章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報名登記表》復印件現場確認。
⑵現場報名:在3月1日前到我校招生辦公室現場報名,需持《2020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報名登記表》、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及A4大小復印件1份)、二寸近期彩照2張。(已網上報名成功的,則不用到現場報名。)
3.報名費:學校單獨招生考試各專業報考費為200元/生,可在現場報名時繳納,也可在3月1日前,通過單獨招生報名系統網上繳費。
4.往屆中職畢業生報名,須持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獲獎中職畢業生報名,須持技能大賽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第六章 命題、考試與評卷
第十三條 命題、組考與評卷在省教育廳、省教育考試院的指導、監督下,由我院組織實施。我院對符合條件的考生名單進行網上公示,組織符合條件的考生參加筆試和面試。
(一)考試科目:
考試時間為:2020年3月9日;
考試地點為:湖北生物科技職業學院校內;
考試總分為:700分,分為文化綜合考試和技能考試兩部分。
1.文化綜合(語文、數學、英語)考試:2020年3月9日上午9:00-11:00,考試時間120分鐘,總分210分,語文90分、數學90分、英語30分。
2.技能考試:2020年3月9日上午11:30開始
(1)專業知識(應知)考試:考試時間60分鐘,總分150分;
(2)技能操作(應會)考試:考試時間150分鐘,總分340分。
第七章 錄取規則
第十四條 錄取原則。
1.考生錄取成績為技能(專業知識、技能操作)考試與文化綜合(語文、數學、英語)考試成績之和,根據考生志愿及招生計劃,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同分依次比較技能操作、專業知識、數學、語文、英語成績,分數高者優先錄取。
2.免試錄取規定
凡獲得全省及以上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獎項,或具有高級工及以上職業資格,或獲得縣級以上勞動模范稱號的考生,可直接向學校提出錄取申請,經核實并公示無異議后,可免試錄取,錄取專業由考生與學校雙向確定。
3.擬錄取名單公示
學校根據錄取規則確定擬錄取名單,報省招辦審核公示后,將擬錄取單招考生名單在學校招生信息網上公示。考生憑我校錄取通知書報到入學。凡被我校單獨招生正式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2020年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及錄取。
4.專業計劃調整規則
按照專業報考人數同比例分配各單招專業計劃數,各專業最終錄取人數按照計劃數/參加考試人數同等錄取比例執行,五個專業錄取學生人數之和不超過單招總計劃數,生源不足的專業在保證淘汰率后剩余計劃可轉到其它專業使用,并以此進行專業間計劃調整。
第八章 監督機制及申訴渠道
第十五條 監督機制
1.2020年學校單獨招生專業、計劃經省教育廳審核后由省招辦向社會公布;湖北生物科技職業學院網站同時向社會公布。
2.考生報名時間、在學校網站公布。
3.文化綜合考試與專業技能考試的內容、考試具體辦法及時間安排在學校網站公布。
4.考生考試成績報省招辦審核后在學校網站予以公布。
第十六條 招生監督辦法和申訴渠道
1.執行高等學校招生“陽光工程”的各項要求,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信息、院校負責原則,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2.為確保錄取過程規范、嚴格,錄取結果公平、公正,實行報名條件公開,選拔程序公開,錄取結果公示,監督機制公開,學校紀檢部門全程參與和監督,并接受省招辦的監督;以“公平、公正、注重素質、擇優錄取”的錄取原則,集體研究決定錄取標準和錄取結果;同時嚴格執行高校招生責任制及責任追究辦法,嚴肅查處各種徇私舞弊、弄虛作假案件。
3.考生應本著“誠信”的原則,提供個人真實信息,如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單獨招生錄取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