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湖北高職單招、擴招文化綜合考試大綱
2020年湖北省普通高等職業學校單招、擴招招生考試
文化綜合考試大綱
(湖北生態工程職業技術學院定制)
一、考試性質
2020年湖北省普通高等職業學校單獨招生考試,是由普通高等職業學校組織的選拔性考試。文化綜合考試充分考慮各職校文化教學差異、多元技能差異和學習風格的差異,根據學生的年齡特征、個性特點和生活經驗編制試題,力求公正、客觀、全面、準確地評價學生文化學習所獲得的相應發展。
二、考試依據
文化綜合考試大綱包括語文、數學、英語三個部分。
(一)語文考試參照教育部頒布的《中等職業學校語文教學大綱》和中等職業教育規劃教材《語文(基礎模塊上、下冊)》(張妍主編,航空工業出版社2013 年版),并結合我省各類中等職業學校的教學特點制定。
(二)數學考試參照教育部頒布的《中等職業學校數學教學大綱》和全國中等職業技術學校通用教材《數學(第六版上冊)》(徐娟珍主編,中國勞動社會保障出版社2016 年版),并結合我省各類中等職業學校的教學特點制定。
(三)英語考試參照教育部頒布的《中等職業學校英語教學大綱》和中等職業教育課程改革國家規劃新教材《英語(基礎模塊上冊)》(諸凌虹主編,高等教育出版社 2014年版),并結合我省各類中等職業學校的教學特點制定。
三、考試方法
文化綜合為一份試卷,包括語文、數學、英語三個部分,總分200分,其中語文、數學各80分,英語40分。考試時間 150 分鐘。
四、考試內容與評分辦法
以形成的中職畢業生從業能力為立足點,實現考試內容與中職畢業生從業技能的需要相互兼容,在識記、理解、運用、綜合運用各個層面,充分融合文化綜合知識,將語文、數學、英語綜合知識融入到考試內容。
第一部分語文
一、考試能力要求
語文考試要求測試識記、理解、分析綜合、表達應用和鑒賞評價五種能力,這五種能力表現為五個層級。
A.識記,指識別和記憶,是語文能力的最基本的層級。
B.理解,指領會并能作簡單的解釋,是在識記的基礎上高一級的能力層級。
C.分析綜合,指分解剖析和歸納整理,是在識記和理解的基礎上,進一步提高了的能力層級。
D.表達應用,指對語文知識和能力的運用,是以識記、理解和分析綜合為基礎,在表達方面發展了的能力層級。
E.鑒賞評價,指對閱讀材料的鑒別、賞析和評說,是以識記、理解和分析綜合為基礎,在閱讀方面發展了的能力層級。
二、考試內容與考核要求
(一)語言知識和語言表達
1.漢字
識記并會正確讀、寫3500個現代漢語常用字的字音、字形。正確區分常用的同音字、形近字。
2.詞語
正確使用詞語(包括實詞、虛詞)。
3.正確使用常見標點符號。如頓號、逗號、句號、分號、問號、感嘆號、引號、書名號、破折號、省略號、括號等。
4.句子
(1)辨析、判斷常見病句類型。
常見病句類型:語序不當、搭配不當、成分殘缺或贅余、結構混亂、表意不明、不合邏輯。
(2)變換句式。
主要包括:主動句與被動句(包括“把”字句)、肯定句與否定句,常式句與變式句,長句與短句以及陳述句、祈使句、疑問句和感嘆句之間的變換。
(3)擴、縮寫句子。
5.鑒別常見的比喻、排比、反問、設問、反復、比擬、對偶、夸張、借代等修辭手法以及正確運用這些修辭手法。
(二)文學常識
1.識記課文內中、外作家及其時代、國別和代表作,識記課文外中、外影響巨大的作家及其時代、國別和代表作。
2.了解詩歌、散文、小說、戲劇等文學體裁的基本特點。
3.了解課文中人物、情節、環境特點和作品的主要藝術手法。
(三)文言文閱讀
1.結合上下文理解文言實詞含義和用法,重點掌握一詞多義和古今異義詞現象。
2.結合上下文語段理解常見文言虛詞的常規意義和用法,如:之、其、而、則、乃、以、于、為、安、夫、蓋、何、焉、哉、乎、也、所等。
3.理解與現代漢語不同的常見文言句式和用法:判斷句、被動句、省略句、狀語后置、賓語前置(包括動賓和介賓前置)、定語后置、詞類活用。
4.聯系文章語境,理解并翻譯淺易的文言文句子。
5.篩選文中信息,概括中心意思和評價作者的觀點態度。
6.賞析淺易的古典詩文。包括詞義解釋、語言美感、作品思想內容和情感的把握、表達技巧和詩歌風格的鑒賞等。
(四)現代文閱讀
1.理解文中重要詞語和句子的含義。
2.篩選文中的信息,歸納內容要點。
3.概括、評析文章的基本觀點或文章主旨。
4.簡要分析作品中人物以及作者的思想情感。
5.分析文章的主要寫作特點:
(1)把握文章的語言特點(如樸實、幽默、富有文采等);
(2)辨析文中修辭手法的運用及效果;
(3)辨析文中語言表達方式(記敘、描寫、議論、抒情、說明)及綜合運用;
(4)掌握文章的文體特點(理清說明文的說明順序與方法;把握議論文三要素的邏輯關系及常見的論證方法;能分析敘事文學作品中人物描寫的手段——肖像、神態、動作、語言、心理描寫,情節的安排——順敘、倒敘、插敘以及自然環境、社會環境的描寫對刻畫人物、加深主題、渲染氣氛所起的作用;能找出結構散文的主要線索,理解散文“形散神不散”的特點。
(五)寫作
能寫一般性的記敘文、說明文、議論文及常見的應用文。能做到合乎情理、中心明確,條理清晰、內容完整、語言規范(沒有錯別字、病句,語言通順),正確使用標點符號。
1.記敘文考試要求。
(1)能恰當地選擇材料和組織材料。
(2)敘事應有條理,有詳略;抒情、議理應寄于人、事、物上,避免空洞。
(3)語言力求生動,能在敘述和描寫的基礎上學習抒情、議論等多種表達方式。
2.說明文考試要求。
(1)能準確介紹說明對象的性質、特點、成因、用途等;
(2)說明順序合理,要符合說明對象的自身特點;
(3)恰當運用常見的說明方法。
(4)說明的主次、詳略得當,中心意思表達突出;
3.議論文考試要求
(1)能做到觀點合理、集中、突出、鮮明;
(2)能做到材料典型,材料與觀點保持一致;
(3)通恰當運用舉例、引用、對比、比喻等常見的論證方法。
(4)議論的主次、詳略得當,中心意思表達突出;
4.應用文考試要求。掌握常用應用文如便條、單據、書信、啟事、通知、計劃等的寫作規范和寫作方法,能夠根據學習、生活、工作的需要恰當運用和寫作。寫作要求如下:
(1)格式規范;
(2)稱謂及語言正確、得體;
(3)主題明確、務實、清晰;
(4)內容完整、有條理、合情理。
三、考試形式與試卷結構
1.答卷方式:閉卷、筆試。考試用時約 50 分鐘。
2.試卷包括單項選擇題、閱讀題和寫作題。滿分80 分,試卷結構如下表:
第二部分 數 學
一、考試能力要求
主要測試學生數學基礎知識、基本技能、基本思想和方法,考查考生的數學基本運算能力和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和解決簡單問題的能力。
1.基本運算能力
會根據運算法則、公式進行準確的代數運算,能根據問題的條件,尋找與設計合理、簡捷的運算途徑。
2.推理論證能力
能夠根據已知的事實和已獲得的正確數學命題來論證某一數學命題真實性的初步的推理能力。
3.數學應用能力
能綜合應用所掌握的數學知識,解決一些簡單的實際問題。
二、考試內容與考試要求
1.集合
(1)理解集合,元素,空集,常用數集,交集,并集的概念;
(2)掌握集合與元素的關系,集合與集合的關系,集合的列舉和描述這兩種表示法,子集、真子集和集合相等這些集合間的關系,集合的交和并運算。
2.不等式
(1)理解區間的概念;
(2)掌握一元一次不等式,二元一次不等式組,一元二次不等式的求解。
3.函數
(1)理解函數的概念;
(2)掌握函數的解析表示法,函數定義域的求法,函數的單調性和奇偶性的判斷,實數指數冪的運算法則,運用函數知識分析和解決簡單的實際問題。
4.三角函數
(1)理解任意角,任意角的正弦、余弦和正切函數的概念;
(2)掌握弧度制與角度制的換算,同角三角函數間的基本關系式,誘導公式(正弦、余弦和正切),已知三角函數值、求指定范圍內的角。
5.直線
(1)理解直線的傾斜角、斜率、直線的點斜式和一般式方程的概念;
(2)掌握過兩已知點的直線的斜率公式、兩點間的距離公式、中點公式、兩相交直線交點的求解,兩直線平行和垂直條件的運用。
三、考試形式與試卷結構
1.答題方式:閉卷、筆試,滿分80分,考試用時約40分鐘,不允許使用計算器。
2.試卷包括選擇題、填空題和解答題.試卷結構如下:
題型 | 題量 | 小題分 | 分值 |
單項選擇題 | 6 | 5 | 30 |
填空題 | 5 | 6 | 30 |
解答題 | 2 | 10 | 20 |
合計 | 13 | / | 80 |
第三部分 英語
一、考試能力要求
主要測試學生的英語基礎知識以及基本技能,著重考查學生在日常生活和職業場景中的英語應用能力,以及學生進入高等職業院校繼續學習所必需的英語能力。
A.識記能力:能識記基本的日常生活英語詞匯。
B.語言交際能力:能掌握基本的交際用語,進行簡單的英語對話。
C.閱讀能力:能閱讀常見題材的淺顯短文,了解大意,找出細節信息。
D.寫作能力:了解應用文格式,能寫出語法基本正確的簡單句子。
二、考試內容與考核要求
(一)時態、語態、詞匯和交際用語的運用
1.名詞 可數名詞及其單復數、不可數名詞、名詞所有格。
2.代詞 人稱代詞、物主代詞、反身代詞、指示代詞、不定代詞、疑問代詞